各有关造价员: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,规范造价员的从业行为,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,根据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》(中价协〔2006〕13号)的有关规定,开展对造价员资格三年一次的验证备案工作,经审核验证合格者将对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》进行延期三年有效备案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验证内容: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业绩、继续教育情况、职业道德等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,其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》和专用章失效: ①无工作业绩的; ②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; ③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; ④以不正当手段取得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》的; ⑤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; ⑥涂改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》和转借专用章的; ⑦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执业的。
二、验证有效期:此次验证合格者资格证书有效期延至2013年。
三、验证范围、时间、地点:凡持有资格证书号为机械0731xxx的造价员,请抓紧参加网上继续 教育学习,并于2010年7月13日~15日期间,携带验证所需资料到上海学尔森学院(上海市延安东路59号4楼)办理验证备案手续。
四、验证需提交资料: 1、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》资格证书原件; 2、网络继续教育合格证明; 3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验证注册登记表(见附件或在管理机构网上下载)。请按表中要求认真填写并由工作单位评价确认盖章。 其他有关事宜可随时咨询管理机构。 管理机构:国家机械工业安装工程标准定额站 联系人:彭勇毅 刘瑞敏 电 话:010-68595645 010-68595782 网 址:www.cmiic.com.cn 网络继续教育网址:www.ceca.org.cn 附件: 2010年造价员验证备案登记表.doc
国家机械工业安装工程标准定额站 二〇一〇年六月五日 |